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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現代物流業優惠政策解讀:福州物流企業可享財稅土地政策
福州出臺多項優惠政策扶持現代物流業發展 新華網福建頻道
福州市政府日前出臺《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(試行)》,從用地、財政、稅收、人才培養和引進等方面采取多項優惠政策,以扶持現代物流業的發展。
根據《意見》,福州市重點扶持的物流項目包括市級規劃的物流園區;分撥中心、大型專業配送中心、批發市場及其他物流運作平臺;保稅倉庫、監管堆場;物流公共信息平臺、榕臺物流合作項目、物流業與制造業聯動發展項目、冷鏈物流項目,以及物聯網、電子商務物流等業態創新的物流項目。
重點扶持的物流企業包括第三方物流企業;實施物流剝離的工商企業;從傳統運輸、倉儲向現代物流轉型的企業;大型連鎖經營、快遞等物流企業。
福州物流企業可享財稅土地等優惠政策 來源:中國交通報
12月2日,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《福州市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(試行)》,將推出財政、稅收、用地等方面的優惠措施,扶持現代物流業做強做大。
在財政方面,福州市將設立現代物流發展專項資金,通過貼息、補助、獎勵等多種形式,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。獲評為國家3A、4A、5A級的物流企業,福州市將分別給予10萬、30萬、50萬元的獎勵。
在稅收方面,對兼并后的物流企業承受兼并各方的土地、房屋權屬的,免征土地增值稅和契稅。制造業企業利用動產或不動產投資入股成立物流公司,參與物流企業利潤分配,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,不征收營業稅。物流企業租賃制造企業的倉儲等閑置物流設施,其租賃支出按稅法規定予以稅前扣除。
在用地方面,對凡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城鄉規劃的物流建設項目用地將優先列入福州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。經批準開山、填海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可優先用于發展物流業,并從使用月份起減免土地使用稅10年。鼓勵企業“零增地”技術改造,對利用現有廠區、廠房改造建設的物流項目,不再征收土地出讓金。